2025-2027年鹏程公司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
-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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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027年鹏程公司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NJDXZB-2025045)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5-2027年鹏程公司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南京鹏程道路排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南京鹏程道路排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服务,在职职工、退休职工(原事业身份)、在职职工子女的补充医疗保险。2025-2026年投保人数预计292人【在职职工63人,退休职工(原事业身份)219人,在职女职工子女10人(按男单女双原则)】,2026-2027年投保人数预计301人【在职职工63人,退休职工(原事业身份)219人,在职男职工子女19人(按男单女双原则)】,具体人数以实际投保人数为准。项目预算58万元/年,两年合计不超过116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2025-2027年鹏程公司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5-2027年鹏程公司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项目:
(一)满足下列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的单位名称一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保监会,下同)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提供保险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基本保险条款和名词释义按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定的保险条款执行(提供承诺书原件)。
3、投标人符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次招标接受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但同一家保险公司的总公司与其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同一家保险总公司的不同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本项目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07 17:00附件下载
2025-2027年鹏程公司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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