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巫家坝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便利店劳务服务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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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公告
对昆明巫家坝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便利店劳务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该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欢迎具备相应能力的竞标人参与本项目。
- 竞争性谈判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昆明巫家坝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便利店劳务服务。
1.2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3 谈判范围:昆明巫家坝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便利店劳务服务,便利店应保持每天营业,每天营业时长不少于 10 小时,营业期间须有 2 人在岗。竞标人应拟派店长 1 名,店员2 名并能保证人员固定,同时与营业人员签署劳动合同,并负责营业人员的工资发放、保险购买、保险享受、个税申报、人员招聘、培训、风险管理、人员替换、经济补偿金、赔偿金、100 万雇主险购买、劳动纠纷处理等,其余未尽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服务内容和要求”。
1.4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 年。
1.5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6 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相关技术规范或标准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1.7 采购规模:193200 元。
2.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竞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竞标人须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书或声明函;
②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期的财务状况报告,可以是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或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竞标人须提供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若为新成立企业或者依法免缴或暂缓缴纳或者不需要缴纳社保、纳税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或承诺书。
(5)参加竞争性谈判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竞标人参与本次竞争性谈判的前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声明函。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 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相关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竞标人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上进行查询,并以截图方式存档,评标时由相关工作人员统一提供给项目谈判小组。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竞标人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
(7)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主管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2.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04 17:00附件下载
昆明巫家坝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便利店劳务服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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