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桥梓大街南侧地块项目电梯供货安装招标公告
广东
-广州市
附件下载
荔湾区桥梓大街南侧地块项目电梯供货安装
招标公告
荔湾区桥梓大街南侧地块项目电梯供货安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荔湾区桥梓大街南侧地块项目已由广州市荔湾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304-440103-04-01-87481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建鑫嵘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州建鑫嵘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电梯供货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2.1.1 招标项目名称:荔湾区桥梓大街南侧地块项目电梯供货安装
2.1.2 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石围塘街道桥梓大街14、15 号
2.1.3 工程建设规模:荔湾区桥梓大街南侧地块项目(下称“整体工程”)用地面积78874 ㎡(含市政道路11983 ㎡,绿地面积10602 ㎡),可建设用地面积56289 ㎡(含110KV 变电站用地面积3424 ㎡),绿地率≥3.5%,建筑密度≤28%,建筑限高≤100 米,总建筑面积263342 ㎡。其中:商品房地块面积28864 ㎡,容积率3.4,计容建面98632㎡,配建车位 1211 个;安置房地块面积 24001 ㎡,容积率 3.5,计容建面 84004 ㎡,配建车位861 个。项目需配建安置房、公共绿化、幼儿园及托儿所等设施,同时需代建110KV 变电站;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70%。
2.1.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
2.2.1 本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
本次招标为电梯供货安装服务,共29 台电梯,包括项目商品房地块12 台垂直电梯、安置房地块15 台垂直电梯、营销中心1 台垂直电梯和幼儿园1 台餐梯。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按照合同文件规定设计(深化设计)、制造、供应、安装、调试(含所有检测、各专业配合)本工程所需的电梯直至取得工程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发出的《电梯使用注册登记证》并交付使用以及保修期内的维修、保养。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载客电梯及餐梯:项目商品房地块12 台垂直电梯、安置房地块15 台垂直电梯、营销中心1 台垂直电梯、幼儿园1 台餐梯成套设备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交货、仓储、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的备品备件、进口报批、协助报装报验、申领并保证获发检验合格报告书、安全检验合格证及电梯设备使用登记证、售后服务和质保期内维修保养及其它服务等。
(1)直梯
电梯底坑:包括电梯的缓冲设备、间隔、围蔽、基础、对重、照明,以及除土建结构底坑和防水排水外归属于电梯工程的所有相关工作。
电梯井道:包括井道导轨、随行电缆、井道照明、插座,以及除土建的井道结构、砌筑、楼层梁、门头梁、分隔梁、构造柱外所有与电梯工程相关的工作。
电梯厅:包括门头机系统、小门套、层门等。
机房:包括电梯主机设备、控制系统、控制柜、控制柜至电梯的电缆等。
电梯轿厢:包括轿厢结构主体、操纵盘、侧面逃生门、轿顶逃生窗、轿厢内空调、显示屏、轿厢装修(精装二次设计)等。
(2)餐梯
电梯底坑:包括电梯的缓冲设备、间隔、围蔽、基础、对重、照明,以及除土建结构底坑和防水排水外归属于电梯工程的所有相关工作。
电梯井道:包括井道导轨、随行电缆、井道照明、插座,以及除土建的井道结构、砌筑、楼层梁、门头梁、分隔梁、构造柱外所有与电梯工程相关的工作。
电梯轿厢:包括轿厢结构主体、操纵盘等。
投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提供电梯供总承包人作为施工期间(竣工验收之前)用于施工材料运送及人员乘用,并在总承包人的总体协调及安排下配合总承包工程施工进度提前完成该等提前使用电梯的验收合格及获得政府相关部门发出的《电梯使用注册登记证》。
在总承包人使用完毕后会移交给投标人,投标人须负责进行重新调试,并按招标人的要求修补及更换在临时使用期间损害及损伤的一切配件及零件,以达到验收要求并重新获得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注册登记证》(如需),所有有关费用已包括在签约合同金额内。
投标人须配合招标人向各有关政府部门申报、送审、协调及取得本工程的《电梯使用注册登记证》,且须负责合同范围内各工作和其他参建单位或有关部门的交接、现场协调、调试配合等工作,所有有关费用已包括在签约合同金额内。
上述工程所需的全部深化设计、报批、产品供应、随机件和备品备件供应、运输、保管、安装、测试、调试、报装报验、验收等供应和安装所需的全部工作,以及电梯试运行、培训、维护和交付使用、质保与售后服务等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已含在签约合同金额内,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招标人认为由投标人完成而更有利于项目建设的本工程的其他工作。
2.2.2 其他相关专业工程协调和配合服务的工作:
(1)投标人负责配合总承包人统筹及其他参建单位的协调工作;投标人需服从总承包管理,配合其他机电安装专业工程做好各专业间综合管线的平衡及优化,提供与其他专业单位的配合服务,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包含在签约合同金额内,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2)投标人须服从总承包人的协调管理,配合总承包人做好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验收等方面的工作。在总承包人的总体协调管理下,做好与其他各专业单位的交叉施工与协调管理工作,按各专业工种界面做到有序施工,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已含于签约合同金额内,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具体总承包管理及配合服务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2.2.3 投标人详细承包范围及施工界面划分详见附件《荔湾区桥梓大街南侧地块项目电梯供货安装施工界面》。为了项目的有效推进,招标人有权根据现场情况调整施工界面,投标人应无条件予以配合。
上述所描述的工作内容仅是概括性的,不能视为是完整无缺的。投标人应参阅合同文件中的其他部分,去完全了解工程及项目的实际范围与工作内容。根据本合同所需进行施工的服务包括合同文件、合同图纸、工程技术要求、采购及相关服务清单内所显示的一切项目。投标人有责任现场踏勘,细阅合同图纸及工程技术要求,务求对所有采购、施工、服务等所有内容做到完全清楚了解。此外,投标人还须负责与本合同施工有关的环境清理、市容维护、交通、噪音、民扰调停及垃圾清理等工作。
2.2.4 本合同相关的第三方检测由招标人另行委托,不在本合同范围内。但投标人需提供检测所需的材料并承担材料损耗及检测配合的相关费用。
具体详见本项目技术规格及合同。
2.2.5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2.6 交货期:本项目总工期为 632 日历天。具体详见本项目技术规格及合同。
2.2.7 最高投标限价:6259819.37 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设备招标中同时投标。
3.2 投标人必须是投标设备(指垂直电梯)(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集团公司或制造商集团下属的子公司);同一个投标人所投设备(指垂直电梯)均应为同一品牌。同一品牌的电梯只接受一名投标人参加投标(同一品牌电梯的制造商集团公司与制造商集团下属的子公司同时参加投标的,只接受制造商集团公司投标;同一品牌电梯的制造商集团下属的不同子公司同时参加投标的,以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上投标登记时间靠前的确定为正式投标人)。
3.3 投标人需满足以下(1)或(2)的要求:
(1)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必须取得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需提供含本项目电梯规格的制造许可明细表,其中:无机房客梯A 级,曳引式客梯B 级或以上、杂物电梯C 级;并取得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 级或以上资质;
(2)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必须取得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 级或以上、杂物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杂物电梯);其中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未标明等级的,需提供完全满足本项目电梯(含无机房客梯、曳引式客梯)规格有效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电梯)》。注:电梯规格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
3.4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过电梯供货业绩。注:业绩必须提供供货合同、由技术监督部门(或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其他验收证明资料),业绩完成时间以电梯验收报告(或其他验收证明资料)上标明的时间为准。
3.5 投标人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的《投标人声明》(格式详见公告附件一格式)。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止时间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附件下载
荔湾区桥梓大街南侧地块项目电梯供货安装招标公告.pdf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