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西街校区总配电房改造及黄山岭路校区部分供电线路增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
-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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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西街校区总配电房改造及黄山岭路校区部分供电线路增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JSHVC-CS-2025005)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
一、招标条件
本凤凰西街校区总配电房改造及黄山岭路校区部分供电线路增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8万元, 招标人为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详见公告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凤凰西街校区总配电房改造及黄山岭路校区部分供电线路增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凤凰西街校区总配电房改造及黄山岭路校区部分供电线路增加项目: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最新一年度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加盖公章, 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携带原件备查);
(5)参加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参照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详见“第三章 评标标准”。
2.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专业承包输变电工程三级(含)以上(提供加盖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2)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项目负责人须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加盖公章的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和B类安全员合格证书复印件);(3)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供应商应具有国家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五级(含)以上、承修五级(含)以上、承试五级(含)以上资质的电力设施许可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5)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竞争性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 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申请人的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建筑企业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2.4 本章2.1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5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6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7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6-30 08:30到2025-07-04 17:30获取方式:3.1 时间:从2025年6月30日起至2025年7月4日为止,每天8:30-11:30,14: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2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楠溪江东街58号() 3.3 方式: 文件获取时需将下述资料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1份)发邮件至,审核通过后获取磋商文件: (1)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受委托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4)文件费打款回单 售价:500元人民币 汇款账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城北支行 账 号:12590209571000100002008 转账事由:凤凰西街校区配电+文件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7-09 14:00递交方式:详见公告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7-09 14:00开标地点: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371号中通服共生课堂608号会议室
七、其他
就(项目名称)凤凰西街校区总配电房改造及黄山岭路校区部分供电线路增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JSHVC-CS-2025005
1.2 项目名称:凤凰西街校区总配电房改造及黄山岭路校区部分供电线路增加项目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 预算金额:98万元
1.5 最高限价:98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1.6 采购需求:
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凤凰西街校区总配电房改造及黄山岭路校区须增加部分供电线路。施工内容包括:(1)凤凰西街校区总配电房改造低压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更换低压柜、变压器与低压柜之间低压母线槽、低压柜出线电缆从旧柜体拆除接入至新柜体、负控柜、防火封堵、挡鼠板、模拟图版、系统调试等(电力监控系统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黄山岭路校区从配电房增加两路电缆分别至三食堂和宿舍楼,涉及电缆敷设、桥架安装、电缆排管及管沟新建、绿化及路面恢复、开关沟盖板、系统调试等;以及各类设备基础、电缆管沟井及路面恢复、配合学校向电力等主管部门办理停电、资料报备、施工许可等相关审批手续。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1.7 工期要求:35日历天内竣工完成并验收完毕(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1.8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对中小型企业专门采购项目:否
1.9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否。
1.10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1.11 项目所属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1.12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最新一年度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加盖公章, 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
个月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携带原件备查);(5)参加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参照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策,详见“第三章 评标标准”。
2.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专业承包输变电工程三级(含)以上(提供加盖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2)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项目负责人须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加盖公章的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和B类安全员合格证书复印件);(3)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供应商应具有国家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五级(含)以上、承修五级(含)以上、承试五级(含)以上资质的电力设施许可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5)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竞争性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 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申请人的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建筑企业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2.4 本章2.1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5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6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04 17:3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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