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亭湖区大洋湾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实践和探索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
-盐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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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单位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
一、招标条件
本盐城市亭湖区大洋湾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实践和探索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5.5万元, 招标人为盐城市亭湖区水资源管理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5.5万元(含招标代理服务费0.5万元)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盐城市亭湖区大洋湾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实践和探索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盐城市亭湖区大洋湾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实践和探索项目: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做无效标处理。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03 17:30附件下载
盐城市亭湖区大洋湾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实践和探索项目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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