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江区万春镇镇子场社区污水抽取及清运服务项目
四川
温江区万春镇镇子场社区污水抽取及清运服务项目竞 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受 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镇子场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采购人) 委托,拟对 温江区万春镇镇子场社区污水抽取及清运服务项目 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01112320250065
2.项目名称:温江区万春镇镇子场社区污水抽取及清运服务项目
3.采购人: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镇子场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4.采购代理机构:
二、资金情况
1.资金来源:上级资金;
2.采购预算金额: 13.00万元( 抽污清运单价最高限价为 0.30元 / KG)。
三 、 采购项目简介
本工程为温江区万春镇镇子场社区污水抽取及清运服务项目。(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 :18080/ygcg/)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1)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的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参照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行政处罚单位、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报名参与项目出现有损于交易公平性原则的行为,禁止参与本项目交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 1)不同的供应商的报名资料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
( 2)不同的供应商的报名资料内容错漏之处一致;
( 3)不同的供应商的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 4)不同的供应商的报名资料内容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
( 5)不同的供应商的报名资料内容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
( 6)不同的供应商的报名资料内容相互混乱上传或混装;
( 7)不同的供应商的报名MAC地址或计价锁号相同的;
( 8)不同的供应商的报名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相关事宜;
( 9)不同的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 10)不同的供应商聘请同一人为其报名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但项目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
七、磋商文件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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