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翠屏区象鼻街道2024年省级第三批财政衔接资金(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奖励产业发展)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四川
一、项目编号:N5115022025000122
二、项目名称:宜宾市翠屏区象鼻街道2024年省级第三批财政衔接资金(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奖励产业发展)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需解锁 | 安徽省铜陵市郊区五洲村村部22号 | 1,795,397.08元 | 99.33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工程类(需解锁)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 B05990000 | B05990000 其他专业施工 | 宜宾市翠屏区象鼻街道2024年省级第三批财政衔接资金(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奖励产业发展) | 本项目为宜宾市翠屏区象鼻街道2024年省级第三批财政衔接资金(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奖励产业发展)项目工程,包括云上共享农耕基地改造提升、南阳农耕园建设、宜宾市翠屏区荣飞家庭农场种养循环示范基地生产道建设、宜宾悦科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栀子花油茶种植基地生产道建设、宜宾市翠屏区新霖家庭农场特色花茶种植示范基地提升、宜宾市翠屏区代川生态农业特色花茶种植示范基提升、观斗社区村实施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共计七个子项,主要为新建机耕道及生产道、新建池类构筑物、新建泵房、管道铺设等内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 李平 | 二级建造师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姜朋材(采购人代表) 、 杨长军 、 白高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万元。 收取对象: 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结果公告后,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
2.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3.监督、投诉受理部门:宜宾市翠屏区财政局,监督电话:需解锁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上江北高发路翠屏国资大厦202室。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象鼻街道办事处
地址: 宜宾市翠屏区岷江新区金台街1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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