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安保服务(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福建
一、项目编号:[350201]HRC[GK]2025001-1
二、项目名称:物业安保服务(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需解锁 | 厦门市集美区天安路78号城监大队办公综合楼三楼 | 2,582,200.00元 | 95.54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物业安保服务):
服务类(需解锁)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物业管理服务 | 物业安保服务 | 物业安保服务 |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提供服务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项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 2,582,2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吴文业 |
|---|---|
| 评审专家: | 刘木龙 、 黄世森 、 林振兴 、 章荣卿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代理服务收费以单个合同包的中标(成交)总金额为准,根据《关于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行业收费标准的指导意见》厦采协指〔2020〕3号文执行。(2)符合中小企业政策规定且资料提供完整的企业,中标后可享受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3)因中标人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4)服务项目非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续签合同的,供应商可向代理机构办理退还相应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物业安保服务:5.3423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其他投标人资格性及符合性均合格通过。
(2)本项目为采购需求固定性,属于可延续采购的服务项目,服务项目到期时,在预算资金有保障、服务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采购人可向中标人延续采购。若当年服务期满,中标人表现良好、无不良记录、未发生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整体考核合格的,可以按照原合同价续签下一年度的合同,服务期最长不超过三年。服务费按照三年合计总额进行收取。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
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同集南路78号
付费解锁 查看成交供应商或中标单位等详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