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岩管护站管理房维修工程补充通知
福建
-漳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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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山岩管护站管理房维修工程 已由福建省林业局 以《福建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5 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闽林计财[2025]5 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东山赤山国有防护林场, 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招标人为福建省东山赤山国有防护林场,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
2.2.工程建设规模:西山岩管护站管理房维修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3)招标范围和内容:西山岩管护站管理房维修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53784.51 元; (暂列金额:0.00 元, 专业工程暂估价:0.00 元,甲供材料费:0.00 元,其他说明:/)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0 个日历天, 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现行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 建筑工程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 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
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若干规则(试行)》(闽建[2017]6 号)第十条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等级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详见(闽建办筑[2016]8 号)文规定。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 号)》和《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 号)》文件规定,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不可使用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3、(1)有关于涉及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制度的按照“ 闽建建[2021]2 号”《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的要求执行。(2)根据闽建告字〔2020〕111 号、闽建告字〔2020〕162 号、闽建告字〔2020〕163 号、闽建筑函〔2021〕12 号、闽建筑函〔2021〕28 号、闽建筑〔2021〕11 号等规定,被列入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内的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4、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03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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