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师一四七团公共租赁住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监理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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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师一四七团公共租赁住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监理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第八师一四七团公共租赁住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E6608004006250412) 已由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师发改投资[2022]980号文、师发改投资发[2024]461号、师发改投资发[2025]298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 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一四七团城镇和生态保护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八师一四七团镇区
3.工程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41115.44㎡,新建1000套公共住房及配 套设施。其中农民工租赁房600套,公共租赁住房400套,每套面积为50 ㎡。服务用房总建筑面积为1200m2,地上2层,框架结构。 室外配套工程包括道路硬化工程、绿化工程、给水和消防管网、排水 管网、供电线路、供热管网、天然气管网、环保分类垃圾桶、监控设备、 电动车充电桩、太阳能路灯等。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标段 编号 E660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工期 (天) |
| 第八师一四 8004七团公共租 0062赁住房及配 5041 套设施建设 2002 项目二期-- 001 监理 | 项目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第八师一四七团公共租赁住房及 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的监理服务工作。根据建设方项目方案和投资,对本建设项 目设计、采购、施工及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和投资全过程控制、管理等履行全部 887 的监理职责,并承担在设计、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和修复工作期间的全部监理责 任,配合业主方完成部门协调、审计及峻工验收、移交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已登录新疆工程建设云,或兵团建筑业监管信息化工作平台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资金、人员配置、业绩经验、服务等方面应能满足本项目需求。 4.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2个及以下尚未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拟担任本招标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时,有原建设单位同意的书面资料。 5.自2020年1月1 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投标人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有一项类似(房屋建筑工程或公共建筑工程)的业绩;证明文件为中标通知书或已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上述项目业绩可以为已完或在建的项目业绩。 6.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2022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给予行政处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的当事人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投标)。 7.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证书,通过CA证书登录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交易平台启用“”的通知》、《关于办理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6-27 23:59附件下载
第八师一四七团公共租赁住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监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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