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中泰循环水系统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
新疆
-吐鲁番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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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中泰循环水系统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11516782506F-0007)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吐鲁番市托克逊县、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新疆中泰循环水系统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二标段),招标人为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新疆圣雄氯碱有限公司、新疆金晖兆丰焦化有限公司循环水系统节能改造项目采用EMC 模式;对循环水系统进行建模分析及优化调整,并根据调整结果对15 台循环水泵进行设计重新配置。本项目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统一招标,由使用单位:新疆圣雄氯碱有限公司、新疆金晖兆丰焦化有限公司分别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2.2 招标范围:对循环水系统进行建模分析及优化调整,并根据调整结果对泵进行设计重新配置。具体招标范围为工程方案设计、项目施工(含土建)、设备的制造及安装、设备防腐、调试运行、性能测试、合同期内维护和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技术要求)。
2.3 标段划分:
第二标段包括新疆金晖兆丰焦化有限公司、新疆圣雄氯碱有限责任公司循环水合同能源管理改造项目
2.4 能源管理合同期限:节电效益分享期限为5 年。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回报来源:节约电量效益分成。
2.7 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能源管理合同模式,由乙方负责设计、建设、投资、运营维护和移交工作。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次招标能源管理项目设计、供货、安装、调试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扫描件);
3.2.投标人的业绩要求:提供近3 年(2022 年1 月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投运的循环水节能改造能源管理项目业绩不少于 1 项(仅限节能改造能源管理项目,不包含单纯供货项目);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关键页指合同封面、承包范围页、服务期限页、签订时间页、合同盖章页)及验收资料(双方盖章的验收单等)证明材料。
3.3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提供近 3 年(2022 年1 月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投运的循环水节能改造能源管理项目业绩不少于 1 项(仅限节能改造能源管理项目,不包含单纯供货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关键页指合同封面、承包范围页、工期页、项目负责人页(或项目经理)页、签订时间页、合同盖章页)验收资料(双方盖章的验收单等),证明资料需反映项目负责人姓名,若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3.4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
3.5 信誉要求:信誉要求:近3 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
①.未被行政主管部门处以限制投标有效期内(提供承诺);
②.未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状态);
③.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尚在处罚期内的);④.未在“中国裁判文书”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⑤.未列入“中泰集团招标投标网 ”失信处置企业名单(黑名单或暂停交易权限且尚在处罚期内的)信息的;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形式性评审、资格评审、响应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6-27 19:00附件下载
新疆中泰循环水系统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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