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山西
-晋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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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水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沁水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M09001001),已由沁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沁审管审字【2025】145号文批准,招标人为中国共产党沁水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资金来源为除县政府统筹外,其余自筹解决。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沁水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2、招标编号:CYZB-JC字【2025】第021号
3、项目规模:该项目对县政务大厦一层、二层局部进行改造,改造建筑面积1451㎡。
4、建设地点:沁水县政务大厦一、二层。
5、资金来源:除县政府统筹外,其余自筹解决。
6、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不分标段:
沁水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及后续相关服务等。7、计划工期:项目总工期180日历天(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50日历天)。
8、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必须达到现行相关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规范,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资格,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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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注:若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由牵头人委托,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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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两家。牵头单位须满足下列要求: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单位以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联合体牵头单位对其余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截图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都须提供)。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6-26附件下载
沁水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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