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南疆10个站站车垃圾清运业务外包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20招标公告
南疆 10个站站车垃圾清运业务外包项目 ( 二次 )
招标公告
( 招标 编号: TY202 5WB - GK137 )
一、 招标条件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 土地房产部 现就 南疆10个站站车垃圾清运业务外包项目 ( 二次 ) 进行公开招标 。 本项目 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 、 招标内容 及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共 1 个包件,各包件标的业务外包名称、业务外包服务内容、数量、规格(如有)、投标人 资格要求 等内容如下:
| 序号 | 包件号 | 业务外包名称 | 业务外包工作内容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最高 限价(元) | 备注 |
|---|---|---|---|---|---|---|---|---|
| 1 | 1 | 南疆 10个站站车垃圾清运业务外包 项目 (二次) | 库尔勒、库车、阿克苏、阿拉尔、图木舒克、喀什、叶城、和田、民丰、若羌 10个站站车垃圾清运工作。 | / | 站 台 | 18 | 243850.00 | 外包期限: 3年 |
供货商资格条件和商务条件:
1. 投标人营业执照须经营范围须具有垃圾清运相关项目。
2. 投标人具备企业合法经营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够按照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 投标人提供近两年来经营业绩不少于 2 份(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且无不良记录。
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有审计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 202 3 -202 4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得低于 500 万元。
6. 投标人具备封闭良好的垃圾运输设备。
7. 投标人具有固定的办公地点。
8. 不允许组成联合体招标。
9. 需提供本公司劳务人员( 20 人及以上)半年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或雇主责任险。
10. 纳入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外包质量信用评价“黑名单”或在限制准入期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已完成办理解除“限制准入”的企业需提供解除证明。
三、招标文件获取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