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徐州市普通国省道桥梁维修加固及预防养护工程监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
-徐州市
附件下载
2025年徐州市普通国省道桥梁维修加固及预防养护工程监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JSZC-HCBY-C2025-0019)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徐州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5年徐州市普通国省道桥梁维修加固及预防养护工程监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8万元, 招标人为徐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预算金额:18万元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2025年徐州市普通国省道桥梁维修加固及预防养护工程监理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5年徐州市普通国省道桥梁维修加固及预防养护工程监理项目:详见公告内容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6-20 09:00到2025-06-27 17:30
获取方式:时间: 2025年06月20日至2025年06月27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二环北路170号徐州市政科研大厦713室 方式: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装订成册提供一份): (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经办人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项目负责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售价:500元/包,售后不退。 注:投标申请人所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7-01 09:30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7-01 09:30开标地点: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二环北路市政科研大厦712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HCBY-C2025-0018
项目名称:2025年徐州市普通国省道桥梁维修加固及预防养护工程监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8万元
采购需求:2025年徐州市普通国省道桥梁维修加固及预防养护工程监理项目,对S271黄河桥、G104鲍庙桥、S425马陵山沭河大桥、G310沂河桥、G310梅庄桥、S322华山桥、S322张湾桥维修加固工程以及G310中运河桥、G311龙湖大桥、G104京杭运河大桥预防养护工程开展监理,保证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等符合规范、标准及有关办法的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18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任何1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扫描件各一份;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一份;或合法有效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一份(应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至少提供: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响应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6.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填写完整,必须提供。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3.1.1供应商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3.1.2相关供应商(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的供应商)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3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0年01月01日至今(以项目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二级及以上公路桥梁工程(新建、扩建)或公路桥梁养护工程(维修改造、维修加固、预防养护)的监理项目。
3.1.4供应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为 C 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告(或公布)为准,未在公布内的单位按暂定 A 处理;
3.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3.2.1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公路工程专业);
3.2.2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3.2.3业绩要求:自2020年01月01日至今(以项目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一项二级及以上公路桥梁工程(新建、扩建)或公路桥梁养护工程(维修改造、维修加固、预防养护)的监理项目
的总监理工程师 (含副职)职务;3.2.4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以下原则认定(下述主要人员指总监理工程师):
①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注:总监理工程师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时间段应为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开始往前连续 3 个月或以上(不含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 。如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 (建办市函〔2019〕92)规定的不认定为“挂证”6 种情形、疫情期间免征等特殊情况,应提供符合上述特殊情况和其他能够证明其上述人员为本单位自有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注:以上证明材料需在有效期内。
3.3.其他
3.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禁止分包。
3.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3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3.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6-27 17:30附件下载
2025年徐州市普通国省道桥梁维修加固及预防养护工程监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