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湾福苑停车棚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
-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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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湾福苑停车棚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JSLX-2025003)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
一、招标条件
本银河湾福苑停车棚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7.999544万元, 招标人为南京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规模: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179995.44元。项目需求:银河湾福苑停车棚改造,建设规模157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银河湾福苑停车棚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银河湾福苑停车棚改造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12个月(至少一个月)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⑤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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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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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提供拟派项目经理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2025年03月—2025年05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凭证(高校设计院或军队的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6-26 17:00附件下载
银河湾福苑停车棚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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