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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宏新实业有限公司洗衣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

发布时间:2025-06-20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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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单位
福建宏新实业有限公司

福建宏新实业有限公司洗衣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G-2025024-1
项目名称:洗衣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预算金额:46.23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46.23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 购 包品目号标的名称数量单价 (元)预算金额 (元)所属 行业是否 允许 进口 产品投标保证 金
1A031704 -工业洗涤机 械洗衣房设备采 购及安装项目1批462300462300工业招标 交 4623
合计:人民币肆拾陆万贰仟叁佰元整(¥462300.00)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收到采购人通知后30个日历天内供货完成。

二、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

采购包1:

1、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序号资格审查要 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
1单位授权书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 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 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 书。
2营业执照等 证明文件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 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 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 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 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 体证照复印件。
3提供财务状 况报告(财 务报告或资 信证明)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 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 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 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 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 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 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 收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投标截止时间 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 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 件。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 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 条件要求。 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印
5依法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 证明材料 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溶金的按标, 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2中任一月份的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 视同 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
6具备履行合 同所必需设 备和专业技 术能力的声 明函(若 不提供本声明函。 有)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 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 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
7参加采购活 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 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的 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 」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 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 其规定。
8信用记录查 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 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政府采购。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 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 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 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9中小企业声 明函(以资 格条件落实 持政策时适 用)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 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 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 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 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②投标 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 中小企业扶「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 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 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以联合体式部南企 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③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 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州
10联合体协议 (若有)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26 120184 议;否则无须提供。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 件第五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 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
供应商资格承 诺函 (若有)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 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规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提 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第 五章),资格承诺的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 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 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 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 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 有效性负责。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 ,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 法律责任和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特此说明。注:供应商可自行 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应按招标(采 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本采购包属于 专门面向中小 企业采购。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投标人应按以下要求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①依据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 号)规定,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 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 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 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 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 业类型,由投标人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②投标人 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 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 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投标人为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 企业。④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 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余详见本项目合格投标人。

※备注说明

①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五章提供。
②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三、购买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20日至2025年06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36号花开富贵1#楼A座23层)

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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