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红河分公司2025年移动网优化搬迁项目询比公告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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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红河分公司 2025 年移动网优化搬迁项目(项目编号:YNDXDSCG20250526155,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中国电信红河分公司 2025 年移动网优化搬迁项目,本项目预估金额不含税 185 万元,本项目为框架协议,实际结算金额将以实际发生数量并结合考核结果为准。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为持续提升移动网络运营、维护、支撑能力和响应速度,保障网络安全稳定,拟选取一家合作单位,对红河州无线网络基站进行拆除、搬迁、安装及优化调整等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标包划分及份额: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选取 1 家成交单位,份额 100%。
(3)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技术规范书要求。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4 个月或份额执行完为止,以先到者为准。
(5)项目实施地点:红河州。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下表,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 序号 | 服务项目 | 最高不含税单价限价 (元/站) | 备注 |
| 1 | 物理站搬迁 | 3210. 00 | 同站址多扇区/多系统均视 为一站 |
| 2 | 物理站拆除 | 1030. 00 | |
| 3 | 物理站安装 | 2310. 00 | |
| 4 | 天馈优化调整 | 225. 00 |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其他依法登
记注册的组织须提供相应登记注册证明材料。
2.1.2 供应商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及许可:
(1)具备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
其授权机构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扫描件;(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1.3 供应商应提供至少一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基站搬迁或基站拆除或移动网络优化),累计业绩金额不低于 50 万元。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可识别的合同执行时间页或合同签订时间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合同执行时间为合同内容中可识别认定为合同执行时间的内容“如×年度 — ×年度××合同”,要求合同执行时间与“2022 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有交集,如没有合同执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框架合同为证明材料的,须提供框架合同的关键页及对应框架合同的订单或结算单据,时间、金额以订单或结算单据为准。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单据的以订单为准。单项合同与框架合同认定标准:合同中约定合同总价或预估总价,合同最终按照固定总价或审计后的合同价进行结算的合同视为单项合同;合同中约定合同执行期内预估总金额并明确固定单价,合同最终按照实际发生数量及明确的固定单价结算的合同视为框架合同。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
2.1.4 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 证)。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 证)扫描件、2025 年任意月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2)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至少一名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通信与广电专业)和通信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须为供应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扫描件、2025 年任意月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
(3)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至少一名专职安全员,须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扫描件、2025 年任意月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
(4)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施工人员 6 人,施工人员须同时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高
处作业类别、低压电工作业类别)。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证
书扫描件、2025 年任意月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
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2.1.5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2.1.6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2 年 07 月 01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 年 07 月01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7)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07 月 01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8)近两年(自 2023 年 07 月 01 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10)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11)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12)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13)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5)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8)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6-23 17:3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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