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南村教育指导中心兴业大道南配套学校室场设备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HZ2025GZ1113
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南村教育指导中心兴业大道南配套学校室场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722,264.6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广州市番禺区南村教育指导中心兴业大道南配套学校室场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2,722,264.6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教学仪器 |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教育指导中心兴业大道南配套学校室场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2,627,464.60 | - |
| 1-2 | 教学仪器 | 钢琴 | 6(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94,800.00 | - |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货物的进场、安装和测试,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州市番禺区南村教育指导中心兴业大道南配套学校室场设备设施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全部货物的制造商须为符合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工业)划分标准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州市番禺区南村教育指导中心兴业大道南配套学校室场设备设施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6-26 18: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