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震泽中学关于江苏省震泽中学教室窗户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
-苏州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509-SZHS-C2025-0014
项目名称: 江苏省震泽中学教室窗户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27.3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27.279436万元
采购需求:
1. 项目概况: 江苏省震泽中学教室窗户改造工程 , 具体以施工图( 如有 )和工程量清单为准(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
2.项目 地点:采购 人 指定地点。
3. 资金来源: 财政 资金 。
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 施工项目组应配置项目负责人 1名。
6.施工 要求:按 工程量 清单、图纸(如有)及现场实际组织施工。
6.1需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总体概述、施工总体进度计划、平面布置、施工方案应科学合理。劳动力配备合理,工作任务明确,人员组织到位。机械设备投入符合项目要求,有详尽的计划,项目实施进度、时间,关键节点和里程碑设置清晰准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科学、合理、操作性强。质量保证措施科学、合理。问题沟通和解决机制简单有效,对项目风险进行分析,给出应对措施,验收条件 清 晰可行。
6.2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6.3施工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技术、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按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4所有安装施工材料质量及施工质量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及江苏省、苏州市相应地方规范、采购文件要求、材料厂家的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 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 2020〕46号) 及《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 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 的相关规定,本项目 整体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建筑业,承接本项目的 供应商 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响应单位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建筑施工 ) 。
2. 投标人拟派 的 项目负责人 具备有效的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 (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3.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所称 “在建工程”以省住建系统网站查询数据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01 09: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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