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勒县工人文化宫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新疆
策勒县工人文化宫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 65322525041500225001)
一、招标条件
策勒县工人文化宫建设项目(一期)(招标项目编号:65322525041500225001)已经批准,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行业专项资金100.0%,招标人为策勒县总工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策勒县
2.项目规模: 新建工人文化宫1座,占地面积289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966.56平方米,框架结构,地上三层,地下一层,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655.1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11.39平方米(消防水池、泵房)。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3225250401
标段(包)名称: 策勒县工人文化宫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招标范围: 本次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以上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3)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及以上注册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投标截止日前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注册资格或高级工程师职称;(4)其他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承建该工程项目班子人员中的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等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上担任任何岗位。(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成员配备不超过2家;联合体应指定施工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成员应按本招标文件提供的示范文本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具体负责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有关手续的办理。2联合体的组成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联合体各成员应共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4联合体成员若为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其项目人员为信息报送册注册人员,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5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各自承担的工作范围所对应责任和权利;6如1家单位投标必须同时具备以上所有资质及要求。(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7)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社会信誉和商业信誉,履约能力强。投标企业须提供“信用中国”平台中下载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时间段应为投标人参加所投标项目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开始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对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拖欠农民工工资、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等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在公示期内的将否决其投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8)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其项目人员为信息报送册注册人员,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0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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