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2025年深圳校区先进制造学院理学园B114实验室装修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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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招(工)[2025]022 号)中山大学2025 年深圳校区先进制造学院理学园
B114 实验室装修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编号 | 中大招(工)[2025]022 号 | 项目名称 | 中山大学2025年深圳校区先进制造 学院理学园 B114 实验室装修工程 |
| 项目类型 | 工程类 | 评标/评审时间 | 2025-06-17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06-17 17:15:33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5-06-20 23:59:59 |
| 包组编号 | 包组1 | 包组名称 | 中山大学2025年深圳校区先进制造 学院理学园 B114 实验室装修工程结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需解锁 | (投标)/报价 | 果公示 6,327,835.05元 |
| 质量 | 合格 | 工期(日历天) | 120 |
| 项目负责人 | 杨习楚 | 证书名称 | -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粤需解锁69945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需解锁 | (投标)/报价 | 6,892,221.56元 |
| 质量 | 合格 | 工期 (日历天) | 120 |
| 项目负责人 | 史磊 | 证书名称 | 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鄂需解锁23218 | ||
| 第三 (中标)候选人 | 深圳市威大科工有限公 司 | (投标)/报价 | 6,181,506.68元 |
| 质量 | 合格 | 工期 (日历天) | 120 |
| 项目负责人 | 史水法 | 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粤需解锁22183 | ||
| 废标原因 | 无。 | ||
| 备注 | 经专家审查,以上中标候选人均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各投标人对上述评定结 | ||
| 果如有异议,请在规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 | |||
| 单位公章,并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向我校反映;书面质疑应按《政府采购质疑 | |||
| 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规定的格式和内容提 | |||
| 交,具体格式可在中山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网站(bidding.sysu. edu.cn),联系人:吴松浩。联系方式:需解锁,邮箱:。 | |||
14.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投标的需附)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中山大学)的(中山大学)的(中山大学2025年深圳校区先进制造学院理学园B114实验室装修工程)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中山大学2025年深圳校区先进制造学院理学园B114实验室装修工程),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需解锁,从业人员124人,业收大为4166.361606万元,资产总额为14176.267142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费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投标人应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填报上一年度数据。2.投标人应明确具体的企业类型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三选一),非中小微企业可不提供。
17、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中山大学)的(中山大学2025年深圳校区先进制造学院理学园B114实验室装修工程)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中山大学2025年深圳校区先进制造学院理学园B114实验室装修工程),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需解锁(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243人,营业收入为37449.79万元,资产总额为47645.24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权感救殿
企业名称:武汉科贝科技日期:2025年6月17日
二十、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科
中小企业声明西工程)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中山大学)的(中山大学2025年深圳校区先进制造学院理学园B114实验室装修工程)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中山大学2025年深圳校区先进制造学院理学园B114实验室装修工程),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深圳市威大科工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97人,营业收入为_21288.410362万元,资产总额为37846.438979万元,属于中型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持依法承担排应责任。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投标人应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填报上一年度数据。2.投标人应明确具体的企业类型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三选一),非中小微企业可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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