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LDAR检测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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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采购公告
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25 年LDAR 检测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0747-2560SCCZUG37
1.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对如下项目进行采购。
项目名称: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25 年LDAR 检测项目编号:0747-2560SCCZUG37
采购范围:按环保要求开展 VOCs 泄漏检测,负责建立甲方的LDAR 项目排放清单,完成基础数据台账工作;负责采购人参与人员技术培训及技术指导等工作;生产装置的 LDAR 项目,形成相应的报告等并上传山东省质量监督监管平台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需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采购预算:/
服务地点: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厂区服务期:2025 年 7 月 1 号至 2026 年 6 月 30 号。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 CMA 认证证书,且 CMA 证书许可范围中应包含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或 VOCs 检测。
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2)供应商 CMA 认证证书及证书附表(包含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或 VOCs 检测页)扫描件。
2.2 财务要求
无。
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无。
2.3 业绩要求
供应商 2022 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 3 项单项金额不低于20 万元的LDAR 检测业绩。
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盖章页、签订时间页、合同金额页、服务内容页)作为证明材料,如合同不足以证明满足上述业绩要求,还应同时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2.4 信誉要求
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果为准。
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无。
2.5 其他要求
(1)具有15 台及以上有机气体分析仪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 检测仪器)和1 台红外热成像仪设备(气体分析仪、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 检测仪器)数量均累计计算);
(2)本项目在中国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ebid.sinochemitc.com)和中化采购供应链平台(scm.sinochem.com)并行进行,供应商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双平台均完成电子版响应文件的递交,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供应商递交的电子版响应文件须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供应商在中国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递交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为准。
注:中化采购供应链平台操作如下:
1)登录平台找到本项目,将在中国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上缴纳的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凭证,作为标书费凭证上传,经审核后下载采购文件;(务必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否则将导致供应商后续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技术支持:)
2)将在中国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上缴纳的响应保证金凭证,作为保证金凭证上传,经审核后在报价页面以附件的形式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务必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
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15 台及以上机气体分析仪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 检测仪器)和 1 台红外热成像仪设备的购买(或租赁)合同(或订单)或发票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2.6 联合体要求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6-19 17:00附件下载
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LDAR检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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