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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027年度金山、金西水厂污泥外运处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江苏

发布时间:2025-06-16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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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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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2025-06-16 公示结束时间:2025-06-18

一、评标情况

2025-2027年度金山、金西水厂污泥外运处置项目 :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需解锁,其他报价:149元/立方米,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095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常州市常淮新型墙体建材厂(普通合伙),其他报价:158元/立方米,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095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需解锁,其他报价:160元/立方米,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095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中标候选人(需解锁)的项目负责人:王芹; /中标候选人(常州市常淮新型墙体建材厂(普通合伙))的项目负责人:吴燕俊; /中标候选人(需解锁)的项目负责人:荆雨阳;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需解锁)的资格能力条件:1、投标人具备国家、地方政府所要求的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能力,污(淤)泥须采用资源化利用等方式处理利用,提供具有上级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及环保部门出具的环评报告批复文件且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在江苏省污染源“一企一档”管理系统(原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完成注册,污泥种类为城镇污水污泥(SW90)中的自来水生产和供应(给水污泥461-001-S90),核准能力≥20000吨。且配合招标人在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备案申报,执行电子转移联单。(提供“一企一档”中核准类别信息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投标时已承诺在“一企一档”管理系统中2025-2027年给水污泥剩余处置量满足本项目处置量要求(年剩余处置量≥20000吨)。 4、投标人具备相应的一般工业固废的污泥处置设备和能力,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且必须保证2025-2027年处于正常生产状态(1、提供“一企一档”平台“转移管理”界面中2024至2025年污泥年处置量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提供2025-2027年处于正常生产状态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污泥处置须达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目的。处理量及处置方式须符合应急管理、生态环境部门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苏环办

2023〕327号)》规定的相关要求,中标后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环评资质和处置现场进行核查,核查不通过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5、投标人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项目负责人是本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交纳的最近1个月(2025年5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一个月,不包含当月);

中标候选人(常州市常淮新型墙体建材厂(普通合伙))的资格能力条件:1、投标人具备国家、地方政府所要求的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能力,污(淤)泥须采用资源化利用等方式处理利用,提供具有上级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及环保部门出具的环评报告批复文件且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在江苏省污染源“一企一档”管理系统(原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完成注册,污泥种类为城镇污水污泥(SW90)中的自来水生产和供应(给水污泥461-001-S90),核准能力≥20000吨。且配合招标人在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备案申报,执行电子转移联单。(提供“一企一档”中核准类别信息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投标时已承诺在“一企一档”管理系统中2025-2027年给水污泥剩余处置量满足本项目处置量要求(年剩余处置量≥20000吨)。 4、投标人具备相应的一般工业固废的污泥处置设备和能力,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且必须保证2025-2027年处于正常生产状态(1、提供“一企一档”平台“转移管理”界面中2024至2025年污泥年处置量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提供2025-2027年处于正常生产状态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污泥处置须达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目的。处理量及处置方式须符合应急管理、生态环境部门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23〕327号)》规定的相关要求,中标后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环评资质和处置现场进行核查,核查不通过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5、投标人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项目负责人是本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交纳的最近1个月(2025年5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一个月,不包含当月);

中标候选人(需解锁)的资格能力条件:1、投标人具备国家、地方政府所要求的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能力,污(淤)泥须采用资源化利用等方式处理利用,提供具有上级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及环保部门出具的环评报告批复文件且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在江苏省污染源“一企一档”管理系统(原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完成注册,污泥种类为城镇污水污泥(SW90)中的自来水生产和供应(给水污泥461-001-S90),核准能力≥20000吨。且配合招标人在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备案申报,执行电子转移联单。(提供“一企一档”中核准类别信息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投标人投标时已承诺在“一企一档”管理系统中2025-2027年给水污泥剩余处置量满足本项目处置量要求(年剩余处置量≥20000吨)。 4、投标人具备相应的一般工业固废的污泥处置设备和能力,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且必须保证2025-2027年处于正常生产状态(1、提供“一企一档”平台“转移管理”界面中2024至2025年污泥年处置量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提供2025-2027年处于正常生产状态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污泥处置须达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目的。处理量及处置方式须符合应急管理、生态环境部门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23〕327号)》规定的相关要求,中标后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环评资质和处置现场进行核查,核查不通过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5、投标人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项目负责人是本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交纳的最近1个月(2025年5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一个月,不包含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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