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港总体规划》修订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
《六安港总体规划》修订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FS34150120250362 号
二、项目名称: 《六安港总体规划》修订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铜陵路 16 号
成交金额:捌拾伍万元整 ( 850000.00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六安港总体规划》修订 服务范围:对《六安港总体规划( 2025 年)》进行修订。主要包括:重塑六安港功能定位,强化六安市大别山区域中心城市、合肥都市圈副中心城市、皖江城市带接点城市、长三角产业转移辐射城市、国家级陆路交通枢纽城市的地位;分析预测六安港吞吐量,根据发展现状和腹地需求,考虑产业发展和新的港口定位,重新预测六安港吞吐量发展水平;研究谋划深水岸线布局,为建设安徽省重要内河港口创造条件;开展六安城区港口位置研究;优化港产城空间布局,论证新增集装箱、滚装泊位,满足六安市产业发展需要,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服务要求:提交的成果文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规范和相关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深度、规范、规程工程造价控制等要求,并必须通过有关部门审批。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 180 日历天内完成。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郑文韬、江涛、张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0. 96万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92.79 分。
2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 ,下午 14:30-17:30 ,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地址:六安市农业科技大厦,联系电话: 需解锁 。
3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 3 )被质疑人名称;
( 4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 )必要的法律依据;
( 7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 2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 4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六安市梅山路交通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