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车辆段呼和客车整备所生产设施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内蒙古
-包头市
包头车辆段呼和客车整备所生产设施改造项目择优选择第三方服务单位公告
(公告编号:XBSHZE-LX-202501)
1.立项依据
第三方测绘技术服务单位协助进行。费用来源新建呼和浩特特至准格尔铁路工程项目决算预留的宗地测绘费。
2.工程概况
2.1 项目简况、建设地点:
项目简况:在包头车辆段呼和客车整备所院内包头客运段洗涤车间南侧,新建客运生产办公综合楼、乘务员公寓综合楼,综合楼约 34000 平方米,地上 6 层,地下 1 层,配套建设电力、通信、信息、给排水、暖通、消防等相关工程。项目总投资约 1.9 亿元。
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
2.2 主要工程内容:开展客整所项目用地控制点测量、地形图测绘、宗地图测绘、权籍调查、规划调整事项 、 宗地测绘报告以及协助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2.3 项目概 ( 预 ) 算: 15 万元。
2.4 工期: 1 8 个月。
2.5 质量目标:完成用地控制点测量等主要工程内容并取得该宗地的不动产权证书。
3. 对实施单位的资格要求
3.1 申请单位资格能力要求:
( 1 )申请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 2 )申请单位需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
( 3 )投标人须具备办理过建设用地办证技术服务工作业绩。
( 4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申请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申请单位在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 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和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 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申请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3.3 申请单位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http://www.gsxt.gov.cn) 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期间内,对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单位,不接受其投标。
3.4 申请单位不能为联合体,与本项目设计单位无行政隶 属关系,或无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
4. 申请报名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申请单位,请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 18 :00 时前向呼准鄂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递交申请文件 ( 申请文件以 PDF 格式发送至邮箱: ) 。未递交或逾期递交申请文件的均不予受理。
5. 申请文件组成内容
5.1 申请函。
5.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5.3 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 资质证书等 ) 。
5.4 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5 近三年类似项目工作业绩。
5.6 拟投入的主要人员、设备表 ( 包含人员相应的证明材料 ) 。
5.7 申请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 破产状态的声明函。
5.8 项目推进计划。
5.9 财务状况证明资料。
5.10 申请单位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中国裁判文书网”对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以及无行贿犯罪书面承诺,承诺书内要明确违约责任。
5.11 申请单位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信用中国”、“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失信记录查询截图。
5.12 申请单位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国家铁路局官网失信行为“黑名单”查询结果。
6. 招标人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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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