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大丰区畜牧兽医站实验室2025年仪器设备采购安装及伴随服务招标公告
江苏
-盐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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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大丰区畜牧兽医站实验室2025年仪器设备采购安装及伴随服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XZP2025061300110)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市
一、招标条件
本盐城市大丰区畜牧兽医站实验室2025年仪器设备采购安装及伴随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4.45万元, 招标人为盐城市大丰区农业农村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详见公告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盐城市大丰区畜牧兽医站实验室2025年仪器设备采购安装及伴随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盐城市大丰区畜牧兽医站实验室2025年仪器设备采购安装及伴随服务: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6-13 09:00到2025-06-20 18:00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7-07 14:30:00递交方式: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7-07 14:30:00开标地点: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大丰区畜牧兽医站实验室2025年仪器设备采购安装及伴随服务
2、预算金额:44.45万元
3、最高限价:44.45万元
4、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5、采购需求:全自动移液吸头机器人、全自动酶免工作站、立式高压灭菌锅的设备采购安装,包含不限于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包装、运输保险、检测验收、备品备件、专用设备等,还包括提供各项资料、售前售后服务、送货上楼、维修、保养等伴随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6、项目完成期限:合同订立后6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布置就位并验收合格。
二、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订立合同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与各产品相对应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者《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投标时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的各项条件(投标时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4、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接受该采购项目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人身、财产权或其他专利权、版权、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一律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6、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江苏”、“信用中国(江苏盐城)”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审查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以投标截止日期当日查询的记录为准;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6-20 18:00附件下载
盐城市大丰区畜牧兽医站实验室2025年仪器设备采购安装及伴随服务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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