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红柳江水系重点中小河流防洪治理项目(柳江)柳城县河段(二)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招标公告
广西
广西红柳江水系重点中小河流防洪治理项目(柳江)柳城县河段(二)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450200282102201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9; 广西红柳江水系重点中小河流防洪治理项目(柳江)柳城县河段(二)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 已由 水利部、财政部 以 〔 水建设〔2024〕135号 〕 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 9; 财政资金 ,项目法人为 柳城县防洪堤工程管理处 9; ,招标人为 柳城县防洪堤工程管理处9; ,招标代理机构为 9;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柳州市柳城县。
工程规模: 广西红柳江水系重点中小河流防洪治理项目(柳江)柳城县河段(二)项目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1 ) 广西红柳江水系重点中小河流防洪治理项目(柳江 )柳城县龙头镇码头村段治理工程 ,治理河段长 3.1km ,工程框算投资 5800 万元;
( 2 )广西红柳江水系重点中小河流防洪治理项目(柳江 ) 柳城 县凤山镇南丹村段治理工程 ,治理河段长 2.2km ,工程框算投资 6500 万元。
服务期限: 750 日历天(从签订设计合同至项目 完工 验收暂定共计 750 日历天(具体以项目实施为准),服务期限天数以项目开工建设日期作为依据);其中相关阶段成果提交时间要求如下:
①可行性研究 阶段 :签订勘察设计服务合同后 30 日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成果上报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②初步设计阶段:签订勘察设计服务合同且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批复后20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报告成果上报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③招标设计阶段:按照招标人招标进度要求提交招标设计成果;
④技施设计阶段:施工图按招标人要求提交,满足施工进度要求,施工期做好现场服务,直至 竣工 验收结束。
招标范围: 广西红柳江水系重点中小河流防洪治理项目(柳江)柳城县河段(二)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 服务工作, 主要包括: ①广西红柳江水系重点中小河流防洪治理项目(柳江)柳城县龙头镇码头村段治理工程 可行性研究设计服务工作; ②广西红柳江水系重点中小河流防洪治理项目(柳江)柳城县凤山镇南丹村段治理工程 可行性研究设计服务工作。
可行性研究设计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招标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工作;施工现场的设计服务;同时协助招标人获取上级主管部门对各阶段勘察设计报告文件的批复和按时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并做好项目施工现场技术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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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乙级)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为 2家,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人。联合体的牵头人应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 2)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和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 3)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 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单位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9;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7-08 09:2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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