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评估优化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
-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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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评估优化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ZCHY-T2025-0611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
一、招标条件
本张家港市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评估优化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4.8万元, 招标人为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项目编号:ZCHY-T2025-0611号; 2.项目名称:张家港市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评估优化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预算: 44.8万元; 5.最高限价:44.8万元; 6.采购需求:根据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局《关于开展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评估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评估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的函》,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苏州市生态环境局、苏州市园林局《关于印发苏州市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上级工作安排,为更好统筹我市国土空间保护和利用,我市拟开展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评估优化工作,工作内容具体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完成,具体时间按采购单位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张家港市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评估优化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张家港市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评估优化项目: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 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书面承诺。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谈判的,无需提供授权书,则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则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
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6-17 17:00附件下载
张家港市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评估优化项目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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