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昌茂漳浦盐场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光伏支架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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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昌茂漳浦盐场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光伏支架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国昌茂漳浦盐场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光伏支架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比选的代理单位为。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一、比选项目概况:
1、比选人:漳州市水利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国昌茂漳浦盐场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光伏支架采购项目;
3、比选内容:本次比选范围为光伏固定支架装机容量约112.10472MW,重量约3819.64吨。
光伏支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构件:桩基至电池组件之间的钢支架(包括型钢支架自身及其与电池板组件之间、钢支撑结构自身及其与钢支架之间的所有螺栓联接件、垫片);光伏配套逆变器支架及相应连接件;桥架及桥架支撑架;备品备件及易耗品、安装、检修、运行维护专用工具;根据本项目施工图提供材料清单及相应附图、出厂检验和试验、包装、保险、运输到目的地、交货、到货验收、培训、指导安装、配合方案优化、配合设备调试、配合竣工验收及并网验收、配合系统调试验收及试运行、技术资料、技术方案优化、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配件、服务内容。检修、运行维护专用工具;根据本项目规范书提供材料清单及相应附图、出厂检验和试验、包装、保险、运输到目的地、交货、到货验收、培训、指导安装、配合方案优化、配合设备调试、配合竣工验收及并网验收、配合系统调试验收及试运行、技术资料、技术方案优化、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配件、服务内容。
4、项目地址:漳州市漳浦盐场;
5、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5.1交货期:本项目比选人根据项目施工进度情况分批次下单。中选人收到比选人下单通知后于15日内将本批货物运至比选人指定地点,具体数量以比选人要求的为准。
5.2交货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符合本项目设计图纸、性能保证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
业执照,并具有与本项目相应供货能力的制造商;2.2参选人近三年(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往前推算)至少具有1个装机容量单项合同不低于66MW
的类似业绩(即:渔光互补或海上光伏的业绩)。参选人须提供合同扫描件、供货清单、项目施工图纸、
项目发票等证明材料。
2.3参选人所投产品近三年内(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往前推算)无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参选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4 参选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参选人须将查询结果截图扫描上传)(不包括其分支机构);
2.5 参选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参选人参选时需附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址:sinxin.court.gov.cn)结果截图)(不包括其分支机构);
2.6 近三年内(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往前推算)参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参选人须自行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自拟);
2.7 未出现法律、法规、相关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比选文件。
注:以上资格条件中需提供证明材料的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比选方式及比选控制价:
1、比选方式:最低价中选法。
2、比选控制价
2.1本次比选最高控制单价7006元/吨,最高控制总价为26760397.84元。参选人所报单价及总价均不得超过该最高控制价(参选所报单价小数点后最多只能保留4位数,总价小数点后最多只能保留2位数),否则其参选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2.2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方式,最终结算按设计单位最终设计出的图纸中固定支架的实际供货重量×中选单价(元/吨)进行结算。参选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市场价格行情变动情况,中选价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再调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比选人有权利分批次下单,中选人不得要求比选人提前下单或比选人下单后推迟发货。
2.3参选人所报价格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构件:桩基至电池组件之间的钢支架(包括型钢支架自身及其与电池板组件之间、钢支撑结构自身及其与钢支架之间的所有螺栓联接件、垫片);光伏配套逆变器支架及相应连接件;桥架及桥架支撑架;备品备件及易耗品、安装、检修、运行维护专用工具;根据本项目施工图提供材料清单及相应附图、出厂检验和试验、包装、保险、运输到目的地、交货、到货验收、培训、指导安装、配合方案优化、配合设备调试、配合竣工验收及并网验收、配合系统调试验收及试运行、技术资料、技术方案优化、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配件、服务内容。检修、运行维护专用工具;根据本项目规范书提供材料清单及相应附图、出厂检验和试验、包装、保险、运输到目的地、交货、到货验收、培训、指导安装、配合方案优化、配合设备调试、配合竣工验收及并网验收、配合系统调试验收及试运行、技术资料、技术方案优化、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配件、服务内、税金(增值税,税率13%)等所有一切费用。
四、获取比选文件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5年 06 月 12日08:30:00至2025年 06 月 18 日17:30:00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比选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比选项目电子比选文件使用(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打开,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
五、参选保证金
5.1参选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5年 06月19日17:30时前(北京时间)。
5.2参选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元);
5.3参选保证金的形式:参选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或②或③任意一种形式提交:
①现金形式:应在比选截止时间之前从参选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比选文件指定的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比选项目名称,如因参选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比选项目名称造成银行无法识别参选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参选人自行承担。比选人在比选保证金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比选保证金到账情况,作为参选人是否按比选文件规定递交参选保证金的依据。参选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账号应与参选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参选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不合格。
参选保证金银行账号:
单位全称:漳州市水利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开户行: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芗城支行账号:000 001 733 592 7012
②银行保函形式:参选人须在电子交易平台自行选择一家银行开具电子银行保函。参选人自行办妥银行保函手续,银行保函额度不少于比选文件规定的金额,缴交金额和时间以银行保函中注明的时间和金额为准。办理银行保函的一切费用由参选人自理。
③采用保证保险形式:比选保证保险应使用电子投标保证保险。参选人自行办妥电子投标保证保险手续,保证保险额度不少于比选文件规定的金额,缴交金额和时间以保证保险中注明的时间和金额为准。办理电子保证保险的一切费用由参选人自理。参选人以电子保证保险形式提交参选保证金的,电子保证保险应由在电子交易平台具备开展保证保险业务能力的公司开具。电子投标保证保险应在参选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申请。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参选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5.4参选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
①电汇或银行转账、保函凭证的扫描件(加盖参选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②参选人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形式提交参选保证金(以下简称“参选保函”)的,需符合以下实质性要求:
a、参选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参选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比选项目名称和编号。
b、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作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5.5参选保证金有效期:与比选有效期一致。
5.6参选保证金退还:
5.6.1参选人若采用现金形式提交参选保证金的,待公示期满后,比选人收到参选人退还参选保证金所需的完整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将参选保证金无息退还给参选人(中选候选人除外)。若因参选人投诉或质疑可能造成重新评标的,在投诉或质疑处理完后再无息退还;中选人的参选保证金待合同签订(中选人需
按比选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后,比选人在收到中选人退还参选保证金所需的完整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中选人。
注:参选保证金退还所需的材料:收款收据、参选保证金汇款凭证、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复印件、退保证金申请书等相关资料。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于比选结束后提交或邮寄至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3号漳州发展广场8楼。若参选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形式则无需提供。
5.6.2参选人存在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比选人应当不予退还。所涉及的参选人采用投标保函的,金融机构应当配合比选人按照比选保函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金融机构不配合比选人履行合同义务的,各级招投标监管部门应予以曝光并向社会公开。
5.6.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取消中选资格,并没收其参选保证金;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参选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进行赔偿:
(1)中选人不能按照比选文件中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2)中选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比选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比选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更改合同的实质性内容的;
(3)中选人在比选过程中有违法行为导致中选被依法确认无效的;
(4)参选人在参选文件中提供虚假的证书证件、业绩或其他证明文件,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5)发生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参选保证金的情形;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六、参选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6月20日14 时30分止(北京时间),参选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参选文件。本项目采取线上开标形式(即不见面比选),比选当日,参选人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站参加比选会议,并在线进行参选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比选活动。参选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参选文件。
注:逾期递交的参选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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