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水文水资源中心重点河湖和已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核定与保障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内蒙古
一、项目编号:NMGZCS-G-F-250227
二、项目名称:重点河湖和已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核定与保障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合同包一):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需解锁 |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路16号 | 综合评分法 | 否 | 1,056,000.00元 | 90.27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需解锁)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C12029900 其他水资源管理服务 | 重点河湖和已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核定与保障实施方案编制 | 根据有关要求,对松辽流域和黄河流域的12个生态流量核定断面及工程,逐项复核和确定生态流量目标。具体包括:(1)复核西辽河流域德日苏宝冷水库、大石门水库、海日苏水利枢纽闸和打虎石水库4个已建工程的生态流量目标,并提出优化建议。(2)对8个已建工程确定生态流量目标,具体为西辽河流域的玉石水电站、三座店水库、小山水利工程枢纽--小山拦河闸和吐尔吉山水库,嫩江流域的复兴水库和黄河流域的美岱水库、昆都仑水库和乌兰木伦水库。 |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货物的质量要求;2.符合甲方招标(磋商、谈判)文件或询价通知书对货物的质量要求;3.符合乙方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或磋商、谈判过程中对货物质量作出的书面承诺、声明或保证。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 |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货物的质量要求;2.符合甲方招标(磋商、谈判)文件或询价通知书对货物的质量要求;3.符合乙方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或磋商、谈判过程中对货物质量作出的书面承诺、声明或保证。 | 1,056,0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于** 、 刘* 、 白** 、 林** 、 张**(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中标金额的1.5%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合同包一): 1.584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水文水资源中心
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1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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