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行关于总行金融科技创新中心新工作场地会议设备采购项目的比选公告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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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行关于总行金融科技创新中心新工作场地会议设备采购项目的比选公告
负责实施该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行。现对总行金融科技创新中心新工作场地会议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1.项目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金融科技创新中心新工作场地会议设备采购项目
2.建设地点: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白塔路雄安商务服务中心3 号楼 A 座第 8 层
3.项目内容:本项目为中国农业银行总行金融科技创新中心新工作场地会议设备采购项目,项目主要涉及 2 间会议室的多媒体会议设备购置,包括对会议室增加屏幕、控制模块、视频接口等。另外,在工作区域布放部分显示设备,满足日常工作成果展示需要。详见比选文件。
4.时间要求:签订合同后,30 日内完成设备到货安装和调试工作,并完成交付。
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6.最高限价:190330.00 元(不含可抵扣增值税),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7.比选应答人资格要求
7.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7.2 供 应 商 未 被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3 供应商或其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
7.4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7.5 禁止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供应商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
①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②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股权,比例超过 20%;
③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等主要人员之一为同一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主要人员信息”名单为准);
7.6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8.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比选对未中标人比选应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9.比选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6-12 17:0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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