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华侨经济开发区环卫垃圾桶采购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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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华侨经济开发区环卫垃圾桶采购采购公告
询价邀请招标公告 采用询价采购方式组织宁化华侨经济开发区环卫垃圾桶采购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1、项目编号:鑫晟(宁2025)采-24
2、询价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9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90000.00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 操有 | 最高限价 8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 产品 |
| 1 | 15cm厚混凝土地面恢复 | 2 M | 90000.00 | 工业 | 否 | |
| 2 | 240L塑料环卫垃圾桶 | 个 50424 | 1 7159 |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进口产品:不适用
2)节能产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3)环境标志产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4)促进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4.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 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 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 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 明材料。 |
| 须随身携带材料 | 单位负责人参加响应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 印件,授权代表参加响应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 责人授权书原件(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 |
4.3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询价通知书第六章。
5、询价通知书的获取
5.1询价通知书获取(报名)期限:2025年 06月10 日至2025年06月12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00至12:00,15:0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 年
5.2询价通知书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至指定的获取地点获取询价通知书,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5.3获取地点:宁化分公司(地址:宁化县翠江镇东大路1号东城雅苑2幢203号商场B区)购买。
5.4询价通知书售价:每份售价300元。电子询价通知书与纸质询价通知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询价通知书售后不退。
6、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3日09:00:00。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纸质响应文件送达询价通知书第一章第7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7、询价时间及地点:2025年06月13日09:00:00。地点:宁化分公司(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翠江镇东大路1号东城雅苑2幢203号商场B区)。
8、询价保证金:无
9、公告期限
9.1询价公告的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9.2询价通知书随同询价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询价公告的期限保持一致。
10、信息公告指定媒体: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请投标人关注。
11、本项目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踏勘,如有需要供应商可自行安排到现场进行踏勘,所涉及的费用和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把足以影响报价的因素和相关的费用全部考虑到本次报价中。供应商一旦成交,即视为已行使上述权
利,表明供应商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款项或索赔的要求。由此引起的一切不利自身的风险后果,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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