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玉林农业学校校园超市委托经营项目更正公告一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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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玉林农业学校校园超市委托经营项目 YZLYL2025-G3-043-GXQT 更正公告一(招标编号:YZLYL2025-G3-043-GXQT)
一、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ZLYL2025-G3-043-GXQT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西玉林农业学校校园超市委托经营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25 年 5 月 29 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二、商务条款”“付款方式” 按年支付,合同签订之日起15 个日历日内,中标人将第1 年经营场地费一次性汇款到招标人指定账号。以后每年的经营场地费应在1 月15 日前将当月经营场地费一次性汇款到招标人账号。 按月支付,合同签订之日起15 个日历日内,中标人将第1 月经营场地费一次性汇款到招标人指定帐户。以后每月的经营场地费应在次月15 日前将当月经营场地费一次性汇款到招标人帐户。
2 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五条 合同金额及缴纳方式:”“(二)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交纳本合同金额:” 按照先支付经营场地费后使用场地的原则,乙方在签订经营合同之日起 日内,须向甲方缴纳第 年的经营场地费人民币(大写) (¥ 元)方可进行经营,后续经营场地费以 12 个月为一个周期缴纳,在每个支付期至少提前10 日支付下一周期的经营场地费,以此类推。如乙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已交纳的经营场地费和履约保证金,甲方不予退回(不可抗力除外)。乙方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经营场地费。 按月支付,合同签订之日起15 个日历日内,乙方将第1 月经营场地费一次性汇款到甲方指定帐户。以后每月的经营场地费应在次月15 日前将当月经营场地费一次性汇款到甲方帐户。
乙方业务营业收入需存入甲方帐户,每月甲方收到委托经营场地费后,由乙方申请,甲方再支付上月营业额。确保甲方主体安全责任风险保障。
更正日期:2025 年 6 月 6 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广西玉林农业学校地 址:玉林市人民东路75 号联系人:电 话:.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地 址:广西玉林市双拥路39 号东盛大厦17 楼联系人:莫艳梅、宁桂先电 话:、2690161五、附件:无2025 年 6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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