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数据治理及录入工作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XJGE-2025-0522-CG-001
项目名称: 昌吉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数据治理及录入工作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2400000
最高限价(元): 24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昌吉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数据治理及录入工作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400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为推动昌吉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数字化转型,现开展相关服务采购。本次采购服务涉及昌吉市201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需完成资产清查、盘点、对账,资产系统数据录入,RFID 标签打印粘贴,协助处理遗留问题,以及人员培训指导等工作。同时,运用物联网技术升级公物仓管理,利用 RFID 标签、赋码及采集设备、通道门、感知器等搭建 “数据采集层”,实现资产实时监控、智能盘点、异动预警与轨迹追踪,提升资产可见性和管理效率。(具体内容详见服务内容及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前完成全部服务内容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 〔2022〕22 号文)要求;(2)(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信用记录结果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即可,本次采购活动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信用记录结果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6-17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