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财政局2025年关于新建黑龙江鹤岗机场工程评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黑龙江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0401]YBXM[CS]20250007
项目名称:2025年关于新建黑龙江鹤岗机场工程评审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68,4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5年关于新建黑龙江鹤岗机场工程评审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 1,668,4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评审咨询服务 | 2025年鹤岗市财政局关于新建黑龙江鹤岗机场工程评审服务的采购公告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668,400.00 | -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政府审计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关于新建黑龙江鹤岗机场工程评审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关于新建黑龙江鹤岗机场工程评审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未分级的也予以认可),从事工程造价工作10年及以上(自取得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之日起),且证企相符,同时提供近6个月(2024年12月至2025年5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五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
(2)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需有至少10名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未分级的也予以认可),且至少3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组成员的注册造价师证书专业必须包含土建、安装,且证企相符,同时提供近6个月(2024年12月至2025年5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五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6-17 08: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