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攸县雪花社区D片区和西阁、文化、联星社区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湖南
-株洲市
2022 年攸县雪花社区 D 片区和西阁、文化、联星社区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 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 2022年攸县雪花社区D片区和西阁、文化、联星社区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攸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文名称及编号 攸发改审 [202 2 ] 82 号、攸发改审 [202 2 ] 83 号 、 攸发改核 [202 2 ] 23 号 ,项目业主为 攸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人为 攸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 : 雪花社区 D 片区改造主要包括:建设银行家属楼、劳动局家属楼、茹腾厂 6 号、大巷路 29 号、大巷路 71 号、大巷路 55-1 号、刘家巷 1 号、茹腾厂 71 号、茹腾厂 72 号、妇幼保健院家属楼等 10 个小区。涉及改造户数 135 户,改造房屋栋数 11 栋,改造房屋面积 0.971 万平方米,主要改造内容包括:排水设施改造 5500m ,道路设施改造 15500 ㎡ ’,停车位改造 300 个,照明设施 280 套,消防设施改造 160 套,房屋公共部分修缮 3000 ㎡、线路整治 5000m 等 ;西阁、文化、星联社区 改造主要包括: 化机一小区( 0-6) 、物价家属楼、台联小区、供销社家属楼、茶叶土产家属楼等 5 个小区。涉及改造户数 285 户,改造房屋栋数 13 栋,改造房屋面积 2.253 万平方米,主要改造内容包括:排水设施改造 5000m ,道路设施改造 16200 ㎡,停车位改造 280 个,照明设施 280 套,消防设施改造 150 套,房屋公共部分修缮 3200 ㎡、线路整治 5000m 等 。 项目总投资为 670.257888 万元 , 资金来源 和落实情况 上级 专项 资金和自筹 资金 ,已落实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 2022年攸县雪花社区D片区和西阁、文化、联星社区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1.2.2 建设地点: 攸县老城区 ;
1.2.3 项目基本情况
2022年攸县雪花社区D片区和西阁、文化、联星社区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雪花社区 D片区改造主要包括:建设银行家属楼、劳动局家属楼、茹腾厂6号、大巷路29号、大巷路71号、大巷路55-1号、刘家巷1号、茹腾厂71号、茹腾厂72号、妇幼保健院家属楼等10个小区。涉及改造户数135户,改造房屋栋数11栋,改造房屋面积0.971万平方米,主要改造内容包括:排水设施改造5500m,道路设施改造15500 ㎡ ’,停车位改造300个,照明设施280套,消防设施改造160套,房屋公共部分修缮3000 ㎡、线路整治5000m等;西阁、文化、星联社区改造主要包括:化机一小区(0-6)、物价家属楼、台联小区、供销社家属楼、茶叶土产家属楼等5个小区。涉及改造户数285户,改造房屋栋数13栋,改造房屋面积2.253万平方米,主要改造内容包括:排水设施改造5000m,道路设施改造16200㎡,停车位改造280个,照明设施280套,消防设施改造150套,房屋公共部分修缮3200 ㎡、线路整治5000m等。 详见设计施工图纸,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本次招标施工费 670.257888 万 元。
1.2.4 标段划分: 本项目 1 个标段 ;
1. 3 工期要求: 180 √ 天(日历日 ,下同 ) R 月 □年 ;
1.4 招标范围: 本项目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
1.5 质量要求: 严格按国家现行施工规范、标准组织施工,工程质量要求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关规范、标准规定的合格等级;
1.6 保修要求: 按国务院 2000 年第 279 号院令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的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
2. 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 处于有效期;
2.3 拟任项目经理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具备项目负责人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 (即: 项目经理,下同) ;
2.4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 / 相关专业 / 技术职称;
2.5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R 不要求,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2.8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 资格审查
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 〔 2021 〕 107 号文件规定的: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2 年 8 月 11 日 起 在 株洲市平台(网址: “工程建设— 房屋建筑 —招标/资审公告” 数据电文形式的 招标文件。 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 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在株洲市平台 “ 工程建设 — 房屋建筑 —答疑/补充通知” 栏目上发布,通过网络的澄清答疑与书面澄清答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自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务必动态关注澄清答疑文件的发布情况。
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或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株洲市平台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和 CA认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2 年 8 月 31 日 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 。 请投标人登录株洲市平台网站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 为 2022 年 8 月 31 日 9 时 30 分 (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湖南省》、《株洲市平台》(网址: 上发布。
8.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攸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
9. 其它
9. 1 省外入湘企业应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 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株洲市平台招标文件 等相关资料。请各投标人及时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 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 ( 含电子印章 ) 、法人 CA 数字证书 ( 含电子印 章 ) 、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 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 咨询联系方式: 或 QQ : 541000828 。
9.3 。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攸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地 址: 湖南省株洲市攸县联星街道 富康社区拱桥新村 71 号 ( 攸发集团办公大楼 6楼) ;
联 系 人: 聂强 ;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茶陵县犀城大道财富 1号2号栋二楼 ;
联 系 人: 、殷慧如、曾志科 ;
电 话: ;
邮 箱:
通 知
各投标人:
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将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根据《株洲市中心疫情防控期间服务指南》(株公资发〔 2020〕5号)、《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序高效开展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株公资发〔2020〕8号)及关于印发《优化服务精准稳妥推进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湘发改公管〔2020〕195号)文件精神,招标公告招标工作做如下通知:
1、投标人须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强制要求为拟任项目负责人)一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交易中心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身份证明、开标结果默认申明(1)及株公资发〔2020〕53要求的投标人承诺书等资料,并对纸质投标文件密封性检查确认后即可离场;
2、取消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代表必须出席开标会的所有条款;取消开标时对投标人代表的身份验证工作。
3、各投标人按照《株洲市中心疫情防控期间服务指南》(1)、《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序高效开展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参加开标活动。
4、疫情防控期间,各投标人须充分考虑因体温测试、入场登记、电梯乘坐人数限制等因素影响,提前到达交易中心。
1:开标结果默认申明
2:防疫期间投标人进场交易承诺书
1:开标结果默认申明
开标结果默认申明
(招标人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本单位 (投标人名称)现参与 (项目名称)的投标。为响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减少人员聚集,本单位自愿放弃参加现场开标会议,并完全认可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现场开标结果。
特此申明。
投标人: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2
株洲市中心
防疫期间 供应商 进场交易承诺书
本单位承诺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湖南省委、省政府以及株洲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遵守《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要求。
本单位于年月日参加
项目的开标活动。
本单位承诺在进入交易中心后做到以下几点:
1、参与开标人员配合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和人员信息核查登记。对于有发烧、咳嗽等症状以及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坚决不进入开标现场。
2、参加开标的人员自觉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听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引导,并遵守交易中心场内各项规定。
3、本单位所派开标人员为:①在(省、市)身体健康人员;②从疫区进入株洲隔离已满 14 天,身体健康人员。
4、本单位保证做好开标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15 分钟以前到达开标区域,避免因时间拖延,造成人员密集接触。
5、开评标结束后,本单位人员将迅速离场,不在公共区域内停留。
承诺人(公章):
年 月 日
注:防疫期间 供应商 进场交易承诺书需单独递交,不得装订在投标文 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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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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