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片区32号路检测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西
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龙岗片区32号路检测 | 招标项目编号 | E4501002816023891001 |
|---|---|---|---|
| 招标人 | 南宁五象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 建设单位 | 南宁五象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需解锁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龙岗片区32号路位于南宁市五象新区龙岗片区,道路线型呈现南北走向,设计起点接在建那造路,起点桩号为K0+000,终点接现状江湾路,终点桩号为K0+371.538,设计施全长为371.538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道路红线宽度为30米,断面形式为两块板,双向四机动车道,设计速度为40km/h。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6月03日 | 开标地点 | C6开标室(工程类)(约容纳50人)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06月04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06月09日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需解锁 |
| 单位资质范围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投标总价 | 报价:1000253.7200;单位:元 | ||
| 检测服务期 | 365日历天 | 服务质量要求 | 质量符合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采购单位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 |
| 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标准 |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王耽;检测资格岗位电子证书编号:4501271120;身份证号:45032119********19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龙岗商务区支路9号路(龙岗大道~新邕路)一期(龙岗片区32号路~新邕路)工程检测,六景工业园区临港新材料产业园 PPP 项目(一期)纬九路(经五路一景州大道)独立项检测,上洲路(仙葫大道天合路)工程独立项检测,清风路(银岭路-春阳路)独立项检测 | ||
| 企业诚信分 | 100分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力宇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范围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投标总价 | 报价:957108.6600;单位:元 | ||
| 检测服务期 | 365日历天 | 服务质量要求 | 质量符合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采购单位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 |
| 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标准 |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龚海鸥;检测资格岗位电子证书编号:4501273789;身份证号:43092319********23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规划29路(昆仑大道-那况路)工程常规检测,凭样-宁明贸易加工园区东区一期启动区基础设 施工程曼谷路东段A标段道路工程检测服务,上林县南丹卫城三产安置区市政道路工程检测 | ||
| 企业诚信分 | 100分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万众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范围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投标总价 | 报价:862942.2900;单位:元 | ||
| 检测服务期 | 365日历天 | 服务质量要求 | 质量符合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采购单位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 |
| 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标准 |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黎嘉良;检测资格岗位电子证书编号:4501272649;身份证号:45212619********1X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三塘总部经济基地规划29路(昆仑大道-规划12路)工程检测,景九路(景二路—景六路)独立项检测,坛瑶街(和江路-新德路)(龙岗服务区21号路)独立项检测 | ||
| 企业诚信分 | 100分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 其他公示内容 | 无 | ||
| 公示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 (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上发布) | ||
| 异议和投诉 | 1.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 ||
| 2. 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 | |||
| 3. 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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