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安镇大常安、小常安村等11个村联建厂房项目项目(01标段(包))招标公告
河北
招标
常安镇大常安、小常安村等11个村联建厂房项目项目(01标段(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常安镇大常安、小常安村等11个村联建厂房项目 已由 石家庄市藁城区行政审批局 以 藁行审批复[2025]01-1500017号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石家庄市藁城区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 其他,政府 ,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93%;其他7%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藁城区农业农村局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藁城区常安镇小常安村东(原果脯厂内),东至大常安村县联社冷库,西至小常安楼区,南至常安路,北至果园。建设内容为厂房,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暖通、消防等设施。总建筑面积为3861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一层;建筑高度:13.05 米。
2.2招标范围: 常安镇大常安、小常安村等11个村联建厂房项目,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1.2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 creditchina.gov.cn)”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1.3 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6-09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