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中医医院急救能力提升公开招标公告
云南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JZC2025-G1-00363-YNLB-0176
项目名称:丽江市中医医院急救能力提升
预算金额(万元):200
最高限价(万元):200
采购需求:采购便携式睡眠监测仪2台、便携式睡眠监测仪1台、床旁电子支气管镜1套、十八导心电图机1台、除颤仪1台、心电监护仪7台。;采购无创呼吸机3台、无创呼吸机(家用型)2台、中心监护系统1套、心电遥测3个、输液泵(2联泵)5个、电动吸引器1个、ABS急救车1台、担架车(两大轮两小轮)1个。;采购救护车1辆、十二导心电图机1台、转运呼吸机1台、除颤仪1台、电动吸引器1台、监护仪1台、折叠担架4个、取血箱2个。;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满结束。 标段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满结束。 标段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满结束。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无(未预留,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项目);(1)丽江市中医医院急救能力提升(1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2)丽江市中医医院急救能力提升(2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3)丽江市中医医院急救能力提升(3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1)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2)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所投产品厂家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若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还需提供投标人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无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参与投标的,也可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6-11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