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控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辽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00-04930
项目名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控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20000
最高限价(元):720000
采购需求: 查看
1.市管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现场巡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分析。
①对涉农9个区140个动力型污水处理设施及366个无动力型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现场巡查,现场巡查工作主要内容包括:设施进水是否正常、设施是否正常运行、设施出水是否正常。
动力型设施全年检查至少3次,其中看护的设施全年检查至少1次;无动力型设施全年检查至少1次。结合日常管理需要,全年设施现场检查累计不少于1000座次。
②根据现场巡查发现的问题,汇总形成问题清单,并跟踪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2.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质检测。
现场巡查期间对动力型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水质检测,检测指标4项(COD、氨氮、总磷、总氮),设施抽查比例不少于65%(总数按106处运行设施计),抽查样品数量不少于212个;对无动力型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水质检测,检测指标3项(COD、氨氮、pH),设施抽查比例不少于20%,抽查样品数量不少于74个。
对动力型设施出水水质进行定期抽查检测,检测指标6项(COD、氨氮、SS、总磷、总氮、pH),设施抽查比例不少于30%(总数按106处计),抽查样品数量不少于32个。
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沈阳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版)》。
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按服务内容要求满足质量、安全、技术等方面要求。
4.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数量:1个包组
实施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前
实施地点:沈阳市
5.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满足1中提出对采购目标需求。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前
服务效率:严格守信,高效守时
6.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通过市局组织的专家验收。
7.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前。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项的情形。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6-11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