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马鞍山市中心血站血液成分分离机配套管路进口耗材采购单一来源公示
安徽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马鞍山市中心血站
项目名称: 2025马鞍山市中心血站血液成分分离机配套管路进口耗材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一
标的名称: 2025马鞍山市中心血站血液成分分离机配套管路进口耗材采购-包别1
数量: 1
单位: 项
预算金额: 1000000 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2025马鞍山市中心血站血液成分分离机配套管路进口耗材采购-包别1
标项二
标的名称: 2025马鞍山市中心血站血液成分分离机配套管路进口耗材采购-包别2
数量: 1
单位: 项
预算金额: 500000 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2025马鞍山市中心血站血液成分分离机配套管路进口耗材采购-包别2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2025马鞍山市中心血站血液成分分离机配套管路进口耗材采购-包别1:
本次采购内容为进口血细胞分离机配套耗材采购,预算金额100万元,包含400套机采耗材0996E-00、832套机采耗材996E2-00。
单采血小板因具有采集浓度高、白细胞含量少、能提高外周围血液血小板浓度等优点具有较高的临床价值,尤其对于提高临床疗效、减少输注次数、减少血小板输注无效现象的发生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马鞍山市中心血站目前使用的Haemonetics品牌的血小板采集设备,必须匹配与之相适应的一次性使用血小板分离器配套管路,该配套耗材为专机专用,具有唯一性。该品牌在国内的代理人为唯美(上海)管理有限公司,其授权上海臻锲贸易有限公司为销售Haemonetics相关产品在安徽省唯一代理商,具备唯一性。故本项目只能从上海臻锲贸易有限公司处采购。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的规定。本项目拟釆用单一来源釆购方式,单一来源供应商为:上海臻锲贸易有限公司。
2、2025马鞍山市中心血站血液成分分离机配套管路进口耗材采购-包别2:
本次采购内容为进口一次性使用血液成分分离机配套管路采购,预算金额50万元,包含180套单份管路80330、330套双份管路80300。
单采血小板因具有采集浓度高、白细胞含量少、能提高外周围血液血小板浓度等优点具有较高的临床价值,尤其对于提高临床疗效、减少输注次数、减少血小板输注无效现象的发生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马鞍山市中心血站目前使用的trima品牌的血小板采集设备,必须使用与之相匹配的血液成分分离机配套管路,该配套管路为专机专用。该品牌在国内的代理人为泰尔茂比司特医疗产品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其授权上海天哲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为经销trima血液成分分离机配套管路在马鞍山市中心血站唯一经销商,具备唯一性。故本项目只能从上海天哲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处采购。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的规定。本项目拟釆用单一来源釆购方式,单一来源供应商为:上海天哲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包别1名称:上海臻锲贸易有限公司;包别2名称:上海天哲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 包别1地址: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练西公路2850号2幢2层B区211室;包别2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北青公路10688弄14幢四层423室、424室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5月30日 至 2025年06月0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该项目预算金额:包别1:100万元;包别2:50万元;2、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反映。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