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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中国电信贵港分公司某单位vpn设备及wifi维保信息化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广西

发布时间:2025-05-30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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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单位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

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2025年中国电信贵港分公司某单位vpn设备及wifi维保信息化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GXTFZB-2025-DX-GG-05034】),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就2025年中国电信贵港分公司某单位vpn设备及wifi维保信息化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所需的设备及服务进行采购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划分2个标包,供应商可以同时响应多个标包也可成交多个标包,具体如下:

序号标包预算金额(不 含税,元)成交供应 商数量成交份额服务/交付 区域采购内容
1标包171698.001名100%贵港市采购1项wifi维保服务。
2标包217522.001名100%贵港市采购1套vpn防火墙设备及相关 安装调试。

1.3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CP01720系统集成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4 标包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标包2: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1.5本项目设置不含税总价最高响应限价,不含税总价最高响应限价具体如下:

标包不含税总价最高响应限价 (元)
标包171698.00
标包217522. 00

供应商的不含税总价响应报价高于不含税总价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1. 供应商资格要求

标包1:

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文件。(说明: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供应商须承诺服务过程中使用及更换的设备均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产品,且均为全新原装品,符合国家三包规定及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成交后所提供产品与响应质量相符,否则供应商愿意承担因此导致的一切责任(须提供全新原装正品供货承诺函)。

2.3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国内同类项目(系统维护或维保服务)业绩至少一份(按询比文件第六章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2.4供应商须提供至少2名技术服务人员及1名项目负责人,技术服务人员中至少1名人员具备有效的电工作业证。

注:须提供人员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2025年1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任意1个月在供应商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或与供应商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扫描件。项目负责人不可与技术服务人员复用,如复用,仅认可为项目负责人。

2.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6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标包2:

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文件。(说明: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供应商须承诺本项目所使用的设备均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产品,且均为全新原装正品,符合国家三包规定及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成交后所提供产品与响应质量相符,否则供应商愿意承担因此导致的一切责任(须提供全新原装正品供货承诺函)。

2.3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国内同类设备(网络设备)销售业绩至少一份(按询比文件第六章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2.4本项目允许代理商响应,代理商须提供本项目核心产品(vpn防火墙)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的有效销售授权函,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只允许一家代理商响应,不同代理商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设备响应的均被否决。如制造商和其代理商同时响应,代理商响应无效。

2.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6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6-04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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