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网联汽车监管平台开发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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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网联汽车监管平台开发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RIBS-ZB05-25-275)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智能网联汽车监管平台开发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SRIBS-ZB05-25-275),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160.00万元,招标人为中汽智联技术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采购智能网联汽车监管平台开发服务一套。项目内容包括:(1)产业热点监管子系统,具备对行业热点数据的采集、负面舆情监测预警、舆情管理分析处置等功能;(2)合格证管理子系统,具备企业上传数据的管理业务,包括合格证数据的接收、解析、回执等功能;(3)安全监测子系统,具备安全事件的监测分析、安全认证服务、异常数据的采集及预警等功能;(4)产品质量监测子系统,具备对汽车产品质量监测、汽车零部件质量监测、检测认证机构管理等功能;(5)工作流引擎,具备整个数据流程处理的功能;(6)网络安全服务,具备网络安全防护能力的功能。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智能网联汽车监管平台开发服务项目
注:本项目招标编号以招标文件为准(招标文件中招标编号为:SRIBS-ZBTJ-29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智能网联汽车监管平台开发服务项目:
(一)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投标。(二)投标人需出具开标当日前3个月内的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提交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三)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以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当日的查询记录为准。(四)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以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当日的查询记录为准。(五)若为法定代表人现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被授权人现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6-06 16:00附件下载
智能网联汽车监管平台开发服务项目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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