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人民医院优质高效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医疗用房提质改造工程答疑更正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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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单位
吉首市人民医院优质高效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一医疗用房提质改造工程答疑更
正
(招标编号:HNCXZB-2025-003)
一、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现对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作出回答:
问题一、请问本次投标报价人工指数是按湘建价建(2024)20号发布的2024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费指数执行,还是按2025年6月1日起执行的湘建价建(2025)18号发布的2025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费指数执行?
答:按湘建价建(2024)20号文件执行。
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8.5“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代理合同约定,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公司全额支付。”现更正为“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代理合同约定,由招标人支付”
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本答疑更正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本答疑更正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答疑更正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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