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本级42座木质青城驿站消防安全整改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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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本级42座木质青城驿站消防安全整改项目竞争性商公告(招标编号:GH-2025-012)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呼和浩特市本级42座木质青城驿站消防安全整改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最高限价:788314.91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资金:788315.00元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呼和浩特市本级42座木质青城驿站消防安全整改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呼和浩特市本级42座木质青城驿站消防安全整改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的规定;
(一)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件。
(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四)(1)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未换发新证书的可提供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未换发新证书的可提供建筑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3)拟派本包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是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承担其他任何在建工程的项自经理(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五)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或响应供应商)在报名时,查询截止时间为本公告期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通过中国政府采购
查询,对“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或供应商),拒绝其参加本次投标。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6-06 17:00附件下载
呼和浩特市本级42座木质青城驿站消防安全整改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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