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圩新区再生水厂反渗透机组段间增压改造(二期)-竞争性谈判公告
江苏
-连云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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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圩新区再生水厂反渗透机组段间增压改造(二期)-竞争性谈判公告(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
一、招标条件
本徐圩新区再生水厂反渗透机组段间增压改造(二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61.5336万元, 招标人为江苏方洋水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2.1项目地点: 江苏省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 2.2项目概况: 徐圩新区再生水厂(以下简称“再生水厂”)一期设计规模10万m3/d(生产废水5万m3/d+生产污水5万m3/d),再生回用后将70%再生水输送给企业回用,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受设计工艺、水质、水温等因素影响未达到回用率。再生水厂反渗透系统为一级两段式(40:20,BW30FR-400/34),设计回用率70%,拟通过段间增加回用率。 初步核算反渗透系统二段进水增设205m3/h、0.5MPa的段间增压泵,以提高二段进水压力,增加整体回用效率,提高反渗透系统回用率至75%(12月至次年3月平均65%),本次对循环水序列B、C、D、E、F套反渗透机组进行段间增压改造。 2.3 工期要求: 70 日历天,实际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4采购控制价: 1615336.00元,报价超过控制价做无效标处理; 2.5 质量要求: 合格,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本公告要求; 2.6采购范围: 循环水序列反渗透机组B、C、D、E、F段间增压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技术文件服务、施工服务、调试服务等,具体详见任务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徐圩新区再生水厂反渗透机组段间增压改造(二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徐圩新区再生水厂反渗透机组段间增压改造(二期):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连云港久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对本谈判项目 徐圩新区再生水厂反渗透机组段间增压改造(二期) 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 徐圩新区再生水厂反渗透机组段间增压改造(二期)
1.2项目编号:
2.项目概况
2.1项目地点: 江苏省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
2.2项目概况: 徐圩新区再生水厂(以下简称“再生水厂”)一期设计规模10万m3/d
(生产废水5万m3/d+生产污水5万m3/d),再生回用后将70%再生水输送给企业回用,但在实
际运行过程中受设计工艺、水质、水温等因素影响未达到回用率。再生水厂反渗透系统为一级两段式(40:20,BW30FR-400/34),设计回用率70%,拟通过段间增加回用率。
初步核算反渗透系统二段进水增设205m3/h、0.5MPa的段间增压泵,以提高二段进水压力,增加整体回用效率,提高反渗透系统回用率至75%(12月至次年3月平均65%),本次对循环水序列B、C、D、E、F套反渗透机组进行段间增压改造。
2.3 工期要求: 70 日历天,实际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4 采购控制价: 1615336.00元,报价超过控制价做无效标处理;
2.5 质量要求: 合格,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本公告要求;
2.6采购范围: 循环水序列反渗透机组B、C、D、E、F段间增压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技术文件服务、施工服务、调试服务等,具体详见任务书。
3.资格条件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供应商是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供应商资质要求: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3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今,须承担过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且处理规模不小于5000吨/日反渗透项目的类似业绩。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必须提供业绩合同原件扫描件,合同须能清晰反映项目名称、甲乙双方单位名称、项目内容、金额、签订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如合同不能体现相关内容,需同时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3.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 ;
3.5 信誉要求:
3.5.1未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的;
3.5.2供应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评审阶段,供应商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审委员会不得推荐该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在成交候选人公示(至发出成交通知书(如有))的期间,公示的成交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注:以上信誉要求内容由各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附件承诺书要求进行承诺,并承担作出虚假承诺的一切后果。
3.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存在同一人直接关联任职股东或高管(董事长、总经理、董事、监事)的(7)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供应商)资格被取
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8)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工
程的。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6-04 23:59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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