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扬州路实验小学新生校服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
-连云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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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
一、招标条件
本灌南县扬州路实验小学新生校服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39.75万元, 招标人为灌南县扬州路实验小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灌南县扬州路实验小学拟就灌南县扬州路实验小学新生校服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约2150名学生,每学生校服包含:夏季校服1套、春秋季校服1套、冬季校服1套,因校服为学校代办项目,采购具体数量以学生实际订购数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灌南县扬州路实验小学新生校服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灌南县扬州路实验小学新生校服采购项目:
1.1投标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投标人依法纳税的格式承诺;
1.7投标人财务状况的格式承诺;
1.8投标人信用承诺书(原件);
1.9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10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2.1本次项目投标人必须为服装生产企业,具有自主生产能力,具有相应的服装生产设备(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场所、设备、人员等);
2.2提供近 2 年市场监管部门校服质量监督抽查没有发生不合格产品的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3.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3.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校服设计且成果没有公示的、采购文件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6-05 05:30附件下载
灌南县扬州路实验小学新生校服采购项目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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