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和县城区智慧水务及供水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福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725]TXTC[GK]2025001
项目名称:政和县城区智慧水务及供水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696,187.00元
采购包1(政和县城区智慧水务及供水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 9,696,187.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8,957,024.00元
投标保证金: 96,961.87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A02051901-离心泵 | 政和县城区智慧水务及供水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 | 1(项)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9,696,187.00 | 工业 |
本采购包 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具备安装条件(以采购方书面通知安装当日计算)起150日内(含安装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合格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或投标人联合体单位其中一方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含临时贰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不适用。
节能产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2024〕3 号)的规定。
环境标志产品: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2024〕3 号)的规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6-05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