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自强中等专业学校后厨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宝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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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自强中等专业学校后厨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竞争性商公告
(招标编号:TCCZB-2025-029)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
一、招标条件
本陕西省自强中等专业学校后厨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陕西省自强中等专业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争性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陕西省自强中等专业学校后厨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商文件。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陕西省自强中等专业学校后厨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陕西省自强中等专业学校后厨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2.3、供应商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拟派项目经理须提供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无在建工程,拟派项目经理在本单位公告前一年内任意3个月职工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由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3或 2024 年度审计报告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
明);
2.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公告前一年内任意已缴纳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公告前一年内任意已缴纳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8、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2.9、供应商开具的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2.10、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5-30 17:00附件下载
陕西省自强中等专业学校后厨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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