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圩区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示范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二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广西
-梧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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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圩区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示范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二期)工程监理招标公
告
(招标编号:E4504002831003275001)
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龙圩区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示范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二期)工程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7863.39万元,招标人为梧州市龙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建4栋4层标准厂房,总建筑面积57310㎡²,3#厂房总建筑面积15310m²,5#厂房总建筑面积14000m°,10#厂房总建筑面积14000m²,11#厂房总建筑面积14000m°。最大建筑高度为23.55米,最大单跨跨度为12米。施工内容包括土建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及室内安装、室外道路、园路铺装、围墙、绿化、室外电气、室外给排水管线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龙圩区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示范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二期)工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龙圩区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示范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二期)工程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桂建云”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房屋建筑工程注册专业),并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不接受存在以下任一种情形的项目总监:1.在广西行政区域外有担任项目总监的在监项目;2.在广西全区范围内已经担任项目总监和已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总监的工程总数达到3个的)。3.2业绩要求无要求。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所有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专职监理人员(符合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桂建发2018】5号)规定,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以评标阶段通过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的结果为准)。3.6投标人信息以桂建云为准【备注桂建云仅包括与房建市政工程有关的施工、监理、检测、招标代理、园林绿化企业、人员、项目及诚信信息。其他非房建市政类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信息以诚信库信息为准的,投标人应依法向招标人提出质疑。以下所有“投标人信息以桂建云为准”的表述,均同此备注】。3.7其他要求:人员最低配备要求:①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1名,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②拟派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具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或广西建设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建厅颁发的监理员岗位证书,并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③拟派项目监理员3名,须具备国家建设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或广西建设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建厅颁发的监理员岗位证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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